国华投资新疆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华投资新疆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国华新疆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采购: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包括1、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2、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探针程序 3、非法网络访问拦截装置 4、本地监控平台 5、网络交换机 6、网络安全管理平台;
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国华(红星二场)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塔城天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华(莫合台)新能源有限公司,各采购设备分别包括1、网络安全监测装置 2、网络安全监测装置探针程序 3、非法网络访问拦截装置 4、本地监控平台 5、网络交换机 。
2.3交货地点: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哈密)新能源有限公司三塘湖分公司、国华(红星二场)新能源有限公司交货地点为新疆哈密地区伊州区。
塔城天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国华(莫合台)新能源有限公司交货地点为新疆塔城市额敏县铁厂沟镇。
国华(和硕)新能源有限公司交货地点为新疆巴州地区和硕县。
2.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
*2.5调试验收:设备到场后2个月内必须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当地电网公司对点调试验收,若未达要求,我公司可拒绝付款(详见供货要求)。投标单位需出具承诺函,未提供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代理商投标。
【2】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满足近两年(2018年1月1日开始至今)10个风电或者光伏场站以上的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系统安装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并提供合同扫描件。
【3】其他要求:投标方需具备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方需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三级服务资质证书;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监测装置、网络安全管理平台、交换机)出具的授权及售后服务证明。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4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