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生态修复的应用研究与示范 服 务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近年来,乌海能源公司受市场调控以及人员多、资源少、包袱重等因素影响,生产经营十分困难。尤其是生态环保问题严重,主要包括:矿区环境差,扬尘严重,污水处理不达标,矸石山、渣堆、排土场治理不到位,采煤沉陷区、采坑、火区等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及时等,由于治理资金不足,治理工程滞后,效果不明显,严重影响企业生产与发展。
2018年,乌海能源公司对所属矿井井田范围内排土场情况进行了详细摸底,梳理出路天煤矿、公乌素煤矿、老石旦煤矿、黄白茨煤矿、苏海图煤和平沟煤矿6个煤矿井田范围内需要治理的排土场共43处、采坑9处,需治理总面积约574.91万平方米。鉴于乌海能源公司各矿存在的历史欠账较多,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原则分期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集中资金优先安排老石旦煤矿、黄白茨煤矿的矿区环境治理项目以及路天煤矿、公乌素煤矿的部分矿区环境治理项目,其余矿区环境治理项目安排至2020年、2021年实施,力争在2021年底前完成乌海能源公司各矿所有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实施,还清历史欠账,逐步对治理区进行复垦、绿化,恢复生态环境。
目前,已实施的项目主要通过陡坡削坡、边坡固化、修筑排水沟、砌挡墙、覆土等工程措施改善生态环境,使其与矿区自然环境相协调。
2.2招标范围(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
2.2.1绿植纤维基质材料的应用研究;
2.2.2不同坡度绿植纤维基质材料优化配置研究;
2.2.3生态修复物种筛选与优化配置的研究;
2.2.4微生物菌剂的应用研究;
2.2.5矿山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一体化工程技术的应用研究。
2.3项目总工期(项目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2022年1月前,全部完成本项目各项研究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类别: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生态建设(或环境工程)科研项目业绩证明。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课题)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册正式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截止2020年2月需缴满至少6个月,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盖章证明或社保网站截图),近五年内(2015年3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1项生态环境保护类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复件(或提供合同复件和相应的明确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主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科研状况:/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