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批更新改造项目银川管理处应急抢险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00603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TC200603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根据2020年第三批更新改造项目银川管理处应急抢险车辆,需采购应急救险车1台。投资计划已在2020年第三批投资执行计划中下达。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3%): 200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招标范围详见需求明细表。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资质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为 或子公司,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投标将被拒绝。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4)投标人必须是专业救险车改装厂家,所投标设备为其改装的主要产品,具有改装车资质、申报国家汽车公告资质(即具有:“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证书”),可办理特种车辆免征税。
(5)救险车底盘采用 Volvo FMX370 4×4,救险车底盘应具有车辆制造商出具的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
(6)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特殊行业许可证书、准入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7-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5月07日09时00分00秒---2020年05月12日17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8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开标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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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