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大道-阅江路过江隧道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 >1.1.2 工程位置: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北起临江大道,向南下穿珠江前航道、阅江路,南与海洲路相接。 >1.1.3 设计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管线迁改设计、编制工程概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配合规划报建;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排水迁改)、■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概算、□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绿化工程(含喷淋)、■电缆管沟工程、■机电工程、■外电工程、■外水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BIM设计与技术服务 >1.1.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批[2020]1号、穗发改[2020]37 号。 >1.1.6 资金来源:暂定市财政资金(最终以政府批复为准)。 >1.1.7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北起临江大道,向南下穿珠江前航道、阅江路,南与海洲路相接。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项目全长约2.37km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84023.3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40498.24万元(不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交通疏解)、绿化工程(含喷淋)、电缆管沟工程、机电工程、外电工程、外水工程、管理用房、环保设施工程、堤岸修复工程、管线综合规划、管线迁改设计、工程概算等。上述为暂定工作内容,实际可能按规划及现场情况增加或减少而作出调整,设计人按招标人要求开展工作。测量包括:规划报建测量、规划放线、工程测量、航道报建等。规划报建测量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测量RTK观测、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坐标展绘、展绘规划路等;规划放线的工作内容有:E级GPS测量RTK观测、道路放线、细部点测量等;工程测量的工作内容有:120km综合地下管线测量、E级GPS新测、1:500数字化地形图修测(建筑区)、1:5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水域)、图根控制点、Ⅳ等水准、图根水准测量、定测中桩施放、定测纵断面测量(1:200)、横断面测量(1:200)、横断面测量(1:200水域)、桥涵路口等测量详细调查、水准点标石埋设、渡河水准测量等;航道报建的工作内容有:1:1000数字化地形图测量、1:1000水下地形测量(数字化)等。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 招标范围: >(1)勘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超前钻)、■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防洪评价、航道等报建需求)■工程物探(含开工前后管线探测)、■现场服务 >(2)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3)其他:■编制估算、概算、■BIM设计与技术服务、 ■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 £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配合规划报建验收;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项目建议书):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1.2.4 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1.2.5 申请人委派的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 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年 月 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1.2.9 >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2)设计合同;>(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为牵头人,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招标文件附录8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盖章。 >1.2.11 信誉要求: >(1)未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 >1.3 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 5 月 8日至2020年5 月 28日 15时30 分。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 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3.3 1)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 年5 月28日14 时 30分 至 2020年 5月28 日15 时30 分 。 >2)开标时间: 2020年5 月28 日15 时30 分 。 >1.3.4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①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一式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格式见附录8);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4 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168.596808万元,其中:①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425.276308万元,②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43.32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708.7863万元,管线迁改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4.5342万元)。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3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4名 万元;>评审排序第5名 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自设计合同签订至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工作。 >1.5.2 勘察工期:自勘察合同签订至完成本项目所有勘察工作。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