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2020年度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调查及分析评估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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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5月07日 18:53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了继续优化新疆税收营商环境、对标世行以及国际税务便利化程度、精准对接总局纳税便利化指导精神,围绕国家税务总局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部署和2020年评价范围扩大的趋势,自治区税务局拟开展重点单位税收营商环境评价。通过独立第三方,客观地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个市的共计7个参评单位的税收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和税务服务理念进行评价,并辅导参评单位能够独立参加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评价,最后根据评价分析结果给予提升建议,制定后续的跟踪、改进措施,从而实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 本项目交付时间: (1)第一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收营商环境指标体系的咨询建议:项目启动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交付;(2)第二、三部分:税收营商环境评价分析及报告:第一部分完成后的三个月内【具体视数据取得难易程度】;(3)第四部分:根据采购人的安排确定研讨会时间。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7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08日 10:30 至 2020年05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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