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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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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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硝用液氨 |
液氨2200吨。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脱硝用液氨】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2.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公司2017年后成立不满三年的,则提供成立一年后至今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如2019年报表未出可出具2016、2017、2018年会计报表)。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份不少于1000吨的液氨销售业绩(提供合同的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投标商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的承运合同,且需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时间不少于1年的供货协议。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子公司同时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黑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30 15:00到2020-05-12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30 15:00到2020-05-1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