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滤膜元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批复项目专用资金,招标人为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超滤膜元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旁流水处理大厅和一期补给水处理系统大厅。
2.2 规模:项目为2×10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旁流水处理大厅一套超滤膜元件更换,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旁一期补给水处理系统大厅一套超滤膜元件更换。
2.3 交货工期: 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2.4 标段划分:采用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使用位置及说明 |
1 |
超滤膜元件 |
\ |
支 |
96 |
所用位置为沁北三期百万机组澄清过滤系统备件,原系统超滤膜组件每套配置96根膜组件,原生产厂家为MEMCOR产品,超滤膜型号:L20N\PVDF。投标方可提供原厂家产品,也可提供其他厂家产品。但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所有技术要求。 |
2 |
超滤膜元件 |
\ |
支 |
80 |
所用位置为沁北一期60万机组补给水系统备件,原系统超滤膜组件每套配置80根膜组件,原生产厂家为海德能产品,超滤膜型号:HYDRAcap60。投标方可提供原厂家产品,也可提供其他厂家产品。但均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所有技术要求。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火电机组水处理超滤膜元件产品供货业绩(非生产厂商则需要提供生产厂商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机组容量、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同一品牌有不同代理商来进行投标的,选择价格最低的一家为有效投标人;价格相同的,选择递交标书时间早的,为有效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8日9:00起至2020年5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