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已由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丰发改审[2020]31 号文批准建设, 为尽快实施该项目建设,经丰顺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4号文 研究决定拟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建安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 >2、项目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内容:拟建广州海珠(丰顺)产业转移工业园 4 号地块 F 块(一期)道路及土方平整工程包括新建两条路和土地平整工程,其中工业大道(K0+685.84-K0+936.901)道路长251.1m,道路宽 31m,富强路(暂定)道路长 478.5m,道路宽 20m。F 块(一期)土方平整,工程土方开挖约 145.5 万 m³,土方回填84.0万 m³,土方余弃约 61.0 万 m³。工程新建道路总长 729.6m 及配套给排水、强弱电、美化、亮化等。工业大道(K0+685.84-K0+936.901)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4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富强路(暂定)按城市支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土方平整工程面积约 463 亩,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平整及边坡防护。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 建安工程等建设任务。 >2.3工程 >2.4建设工期:计划工期24 个月。 >2.5承包方式:设计、建安工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方):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 市政设计 >(2) 市政施工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4)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自2015年1月1日起完成过建安费用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EPC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施工合同复印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 (1)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 )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2)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的各 >3.5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人应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施工 >5.2 可从 站下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表》需填写清楚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的相关信息,并由联合体各成员共同盖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此项仅施工企业才提供); >(5)各 >(6)投标人自2015年1 月1日起完成过建安费用4000万元以上的市政类EPC 总承包项目业绩(须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施工合同复印件;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时间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7)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8)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8)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10)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公开发布在该平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1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1); >(12)按本公告附件2《承诺书》、附件3《投标人声明》、附件4 《 >(13) 投标人如是省外企业,需提供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资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 以上 5.2 款(1)~(13)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 >上述资料必须由拟担任本工程的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3日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分至16:00分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g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