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宁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土石方工程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中宁发改审发[2020]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申请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县财政自筹,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该项目规划总库容为80万m³,规划填埋期限为12年,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平均为200吨/天。本次招标土石方工程填方72246.92立方米,挖方230938.04立方米,其中土方开挖20048立方米,石方开挖210890.04立方米,石方开挖需采用光面爆破、预裂爆破等毫秒微差爆破技术。
2.2建设
2.3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省企业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负责的工程项目未受到处罚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国发【2014】20 号和最高法释【2013】17 号文件规定,凡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为电子标,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投标文件。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不见面开标要求
4.1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CA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 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 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宁公资交[2020]3号)以及《中卫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活动服务保障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解密:投标单位务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网址: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行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操作流程见宁夏 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4009980000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注:系统必须使用IE浏览器,使用IE9及以上版本。请提前根据操作手册对系统进行相关检查及配置,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用错CA锁、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等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
4.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不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文件及各项评审资料原件,一律以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单位需保证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补齐所需投标文件。
4.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有关监督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将开标结果在网上公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2020年
6 月
2 日上午
9:00分。开标地点为
中卫市 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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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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