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2号机组四大管道检验配合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热电厂2号机组四大管道检验配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2号机组四大管道检验配合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招标范围: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厂2号机组四大管道检验配合项目,含脚手架搭设、拆除;保温拆除、安装;检验管道打磨等,详见附件2:招标技术规范。。
2.4工期:本项目时间预计为2020年06月01日~2020年06月30日,工期30天,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同时具备模版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2个300MW机组及以上脚手架或保温施工业绩(附完整、清晰的合同扫描件,分包业绩无效)。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为使投标方更好理解该工程,投标方须进行实地考察,对现场实际空间位置和设备情况进行考察(因疫情影响不能前往的,不再强制要求)。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5月9日9:00时起至2020年5月1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