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包头第一热电厂2020年度氢氧化钙脱硫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氢氧化钙脱硫剂,要求:粒径≤0.065mm(90以上通过250目);氧化钙(Ca0)≥65%;氧化镁(mg0) ≤0.05%;CaC2≤0.01%;游离水≤1% 。招标人对每车氢氧化钙进行取样、化验、验收,当氢氧化钙品质低于上述要求时,招标人作为买方有权依照包头第一热电厂厂内规定对卖方进行考核。
2.5交货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一热电厂场内。
2.6 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卖方按买方要求供货到包头第一热电厂石灰石储仓地,但买方应提前一天通知卖方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代理商必须出具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明;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供货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必须出具厂家授权委托书及生产厂家相关资质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05月 10 日9:00起至 2020年 05 月 19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