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资发改审批〔2017〕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资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资发改审批〔2017〕1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资阳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总承包施工。2.2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与清水乡交界的干沟湾,涉及南津镇迎桥村和清水乡瓦子坳村。2.3建设规模:该项目计划用地99.8亩,处理规模为1000t/d,综合主厂房土建和两条生产线,配置2台500t/d炉排炉和1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26546平方米。2.4计划工期:3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本项目红线范围外1米内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包含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补充文件(若有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的施工招标。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2.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具同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已完成日处理量100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施工(以证明材料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做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自行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承包内容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21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19-09-25 23:59:59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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