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洪江水力发电厂(简称“洪江电厂”)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区上游4.5km,在沅水干流的中上游河段,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灌溉、供水等综合利用效益,是沅水干流开发规划中的重要梯级工程。洪江电厂安装有6台单机45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70MW,正常蓄水位于190.0m,总库容量3.2亿m3,保证出力33.4MW,年设计发电量为10.17亿kWh。
洪江电厂目前仅有一台柴油发电机,安装在下游副厂房175m层,若发生厂用电故障、水淹厂房等重大事故,作为紧急后备电源的柴油发电机因安装位置较低,本身电源得不到保障,不能很好的起到紧急备用电源的作用,因此有必要在坝顶196.5m层增加一台柴油发电机。
洪江电厂坝顶13号坝段处于机组进水口与9孔弧门的交接处,地势开阔,足以建设柴油机房,且距离坝顶配电室很近,便于提供弧门等应急电源,操作便捷,维护方便,能满足防汛备用电源的需求。
本工程计划于2020年10月前完成改造实施。具体施工时间由发包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其他后续改造项目及备品,按此中标单价执行,且3年内价格不变。
2.2招标范围
本次的招标范围为坝顶新增一台额定功率360KW柴油发电机组:包括柴油发电机组及设备安装调试,现地输出配电柜安装调试,电缆的铺设及安装,整套发电系统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以及其他附属设备、规定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现场技术指导服务等。
本此招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柴油发电机组、输出配电柜、电缆及桥架及备品备件等。
2.3工期及质保要求
2.3.1 工程计划于2020年10月前完成改造实施,具体施工时间由发包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2.3.2 施工时间确定后,整体工期必须控制在20天内完成坝顶柴油发电机安装及调试验收工作,若工期滞后,承包商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保证项目按期完工。
2.3.3 本项目的质保期为三年,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质保期内,一旦出现质量或技术问题,承包方在接到电话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逾时不能赶到现场,视承包人违约,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
2.3.4 除非特殊原因,工期按下表1控制:投标方应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确保能够按确定的时间节点顺利实施。
表1 |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间 |
1 | 设计联络会 | 合同签订后10天内 |
2 | 设备到货及验收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3 | 柴油发电机安装项目施工 | 具体时间由发包商确定 |
4 | 竣工资料归档 | 工程完工后1个月内 |
3.1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
3.2.1技术资质: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或以上的资质和能力。
3.2.2单位资质:单位具备柴油发电机组安装、维护A级资质。
3.2.3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2.4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标准,且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等。国家规定需要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国家强制认证标准。
3.3供货业绩:投标方出具近3年内至少3个在电力企业柴油发电机安装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为50万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证明,且工程质量优良,至少投运1年及以上。(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采纳)
3.4财务状况
3.4.1投标人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设备的采购和供货。
3.4.2投标人应提交最近3个会计年度(2017 年、2018年、 2019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加工设备:具备足够的厂房、设备制造、加工等生产能力;具有符合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检验设施(包括车间和现场试验、检验)和制造工艺。
3.6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设备的管理、设计、试验、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等方面的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两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7履约信誉: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并在过去按时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
3.8其他
3.8.1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应递交其当地检察机关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文件;
3.8.2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个标段的投标;
(2)国产设备的代理商(采购成套设备或大宗材料除外);
(3)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代理商投标的。
(4)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如为代理商投标,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联合体投标;
(9)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 5月18日, 9:00~11:30,下午13:30~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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