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农副产品配送项目(重招)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20156FG2003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农副产品配送项目(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55万元/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四、采购数量:1项
五、用户需求书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数量 |
采购预算 |
服务期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农副产品配送 |
一批 |
人民币555万元/年, 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1家 |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查询结果为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公开报名方式确认其投标资格。请携如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如需邮寄,请与工作人员联系):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9日至2020年5月15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详细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2日9时30分(注:2020年6月2日9时00分开始授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
十三、联系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