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矿物油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新东欣环保投资 的委托,就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矿物油综合回收利用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编号:DXDX-LG-02-008-012(2020))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投标人可就以下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和技术服务范围 |
本工程招标及供货范围为: 废矿物油综合回收利用工艺装置区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的: 1、设计:包含建筑设计及工艺设计; 2、供货、安装及调试:罐区系统、装卸区系统、预处理系统、短程蒸馏系统、分子蒸馏系统、熔盐炉系统、安全环保系统(火炬、VOCs治理、废物暂存转运等)供货、安装及调试; 3、移交:试运行直至完成测试认证并移交。 详见《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绿色工业服务项目废矿物油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重新招标)技术规格书》。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整(¥37,000,000.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下述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经过环保验收的国内废矿物油回收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万t/a或以上,项目内容至少应包括采用减压蒸馏工艺的项目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至少包括项目规模、能体现上述项目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合同签署页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竣工或交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验收证明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或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两项在建的国内废矿物油回收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规模3万t/a或以上,项目内容至少应包括减压蒸馏工艺的项目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项目合同(至少包括项目规模、能体现上述项目内容的合同关键页、合同签署页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监理单位或项目业主出具的开工报告或开工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应具有炼油工程或化工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类别包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东莞市 网(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网站( /www/index.jsp)及 网站( /)发布。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述
1、采购单位
详细
联 系
电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