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HY-C1271
受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委托,现对“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进行磋商采购活动,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购人: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2、项目名称: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3、包别划分:项目共2个包,本次招标为01包;
4、采购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套) |
备注 |
01包 |
红蓝光治疗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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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1 |
红蓝光治疗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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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2 |
美容床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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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方式:磋商采购;
6、采购范围:一批医疗设备采购、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等;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则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应具有相应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当拥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品牌只接受1家代理商参与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投标人可于2020年5月9日起-2020年5月15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向 (
2、磋商文件:300元/套,售后不退;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是:
3.1需要携带原件的是:
3.1.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
3.1.3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2可以携带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是:
3.2.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3.2.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
4、经查验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将谢绝其获取磋商文件。
注: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一套盖章并交代理公司留存。
四、开标日期和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