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永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机组性能试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国华电力永州电厂一期(2×1000MW)工程机组性能试验公开招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两台机组的性能试验,性能试验工作是指两台机组的全部试验工作,包括THA工况下考核试验及运行工况下能耗试验。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 工期:各机组性能考核验收试验、烟气脱硫、脱硝及其它生产辅助系统性能考核试验,要求在第二台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完成后六个月内完成;配合项目投产后的监督检查及达标创优工作,要求在第二台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完成后十二个月内完成。项目进度安排参照工程里程碑进度表(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附件4)。根据工程进度需要,性能试验单位须满足招标人工期调整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单位资质特级资格。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至少2台及以上超(超)临界1000MW等级机组性能试验的合同业绩,提供含合同首页、技术规范、合同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关键页。
(4)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4年07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没有发生过因性能试验原因造成的人员轻伤及以上安全事件。
(5)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4年07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没有发生过法律纠纷或投诉事件。
(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