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四、五、六期200MW工程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神木四、五、六期200MW工程项目场址位于榆林市神木市西南部,距离神木城区约20km。
2.2建设规模:
神木四、五、六期200MW工程项目根据规划,新建1座110kV 升压站,四期、五期、六期均接入该升压站。该升压站以1回110kV线路送出至附近的锦界升压站,110kV线路长约25.1km,采用LGJ-2*300导线。
2.3计划工期:
暂定2020年5月30日送出线路工程开工、2020年9月10日送出线路工程完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1:征地、协调及其他工作:
1、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征地工作,包含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包括但不限于杆塔永久占地、线路通道占地及清理所涉及的占地补偿、送出线路材料进场道路、施工临时便道、路渠和河道的占用、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占用地,永久征地费、临时征地费及其它与征地相关的费用均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电网协调、跨越线路协调、文物保护协调、与对端330KV变电站协调、质量监督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3、施工所需全部证件、批件的申报、批准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件手续办理工作:开工(施工许可证)、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占地、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树木砍伐、带电跨越措施、项目交验、并网、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电力线路跨越、改造、通讯线路跨越、改造、文物手续办理、影响本工程电力线路,设施的拆迁改建(包括开断、交叉跨越(含铁路、高压线路、通讯线路、文物、高速公路等跨越))、树木砍伐、已有建筑物跨越或拆除、路渠和河道的占用及改道等审批手续办理,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
4、线路路径内场地清理费、临时设施修建与拆除费、树木砍伐费、大棚及房屋占用跨越拆迁补偿费、青苗赔偿费、电力线路改造补偿费、通讯线路改造补偿费、跨越补偿费等相关民事赔偿费用以及属于地方政府规定应交纳的各项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业主工程部。
6、所承担工程的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拖拽、清点、看护保管及设备、材料二次倒运等工作。
2.4.2 :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送出线路工程:
送出线路铁塔、光缆、架空导线、包承担工程全部设备、材料采购、装、卸货、看护保管、倒运、拖拽、安装,基础施工、铁(杆)塔组立、设备安装、试验及调试,电缆防火封堵、光缆熔接、电缆沟开挖、回填、电缆管敷设、电缆敷设、高压电缆接头安装,对端站间隔引线施工,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杆塔接地、杆塔护坡及排水沟施工、线路标识牌制作、安装及电缆耐压试验、临时方案变更为永久方案的施工费等。
2、措施费
为本工程所采取的施工道路修建及其他施工措施费;临时并网方案措施费及临时方案变更为永久方案的措施费;带电跨越措施费;文物保护施工措施费及其他与送出线路相关的措施费。
2.5、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公司风电场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三级(含)以上承装类、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单中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3个110kV等级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工程业绩需附1)合同证明、2)竣工验收单。
6、投标人为此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证书B本),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做书面承诺。至少具有2个110kV等级及以上送出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附1)合同证明2)竣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近36个月的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人员要求: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管理员。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