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连电厂一、二期烟囱加固及防腐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大连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大连电厂一、二期烟囱均为一座240/7.5m单筒式钢筋混凝土烟囱,高度240米,出口内直径7.5米。投标人负责对电厂一、二期烟囱外壁存在的缺陷进行维修处理,采用粘贴碳纤维方案,本次不含一、二期烟囱内壁加固处理(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大连电厂一、二期烟囱加固及防腐改造工程。
工期:拟定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于2020年10月30日竣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投标人根据现场踏勘及工期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足够的施工作业面,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各项资质均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2个300MW及以上电厂新建混凝土烟囱施工或混凝土烟囱外壁加固维修工程施工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4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在截止投标日期前五年内,具有2项同类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11日9:00起至2020年5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