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电厂粉煤灰(粗灰)销售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就本公司发电生产所产生的粉煤灰(粗灰)及处置项目进行招标。现预计粉煤灰(粗灰)招标量为4.5万吨,此数量为最终实际履行量。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粗灰)每日产量、品质、市场情况不做任何承诺,中标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所有风险。运输时间、运输量由招标人统一调度安排。本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内容 |
一标段 |
粉煤灰(粗灰)量4.5万吨 |
2.1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单价。
2.2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5月26日至招标方供应给投标方粉煤灰(粗灰)实际量达到4.5万吨合同终止。(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3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方要求,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
2.4工程地点: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运输车辆或者与运输公司签署的运输协议,需提供至少四辆车辆证明(1.行驶证;2.车辆彩色全貌照片。车辆应为粉粒物料运输车:粉粒物料全封闭罐车)。
3.3投标人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www.creditchina.gov.cn),(仅以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要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仅以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要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仅以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要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截图证明材料)。
3.6国家能源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16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