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聚氧化乙烯-PEO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节能公司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聚氧化乙烯-PEO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聚氧化乙烯-PEO采购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产品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2.3其他:《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聚氧化乙烯-PEO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45吨 |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南龙西路1号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南龙西路1号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当月)聚氧化乙烯销售业绩不少于50吨的有效合同业绩。
【3】其他要求:
样品化验要求:投标人应于2020年05月25日前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化验,化验周期为2至3个工作日,化验结果报告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其化验结果将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如对化验结果有异议,请于2020年05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并可向买方认可且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逾期未提交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化验结果。化验结果以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样品化验地点:无锡市钱桥街道南龙西路1号无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的代理商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含“警告”、“暂停资格”处置)、“黑名单”(“取消资格”处置)。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3日 12时00分至2020年05月21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