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东营市供电公司办公楼电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的委托,对“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东营市供电公司办公楼电梯改造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1. 项目名称
国网山东综合能源服务 东营市供电公司办公楼电梯改造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东营市供电公司办公楼4部旧电梯拆除,并更换新电梯。3部电梯停靠22层,1部电梯停靠23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东营市供电公司办公楼,4台老电梯拆除,更换4台新电梯,包括设备的供货,安装,以及质保期内售后保养。以上工程人工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均包含在报价范围内。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不足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电梯须保证具有较高质量水平,品牌须为国际或国内一流品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3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A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电梯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制造A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3.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完成该项目所必须的有效许可证。
3.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7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安全要求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10质量目标
保证贯彻和顺利实施工程设计技术原则,满足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实现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杜绝质量事故和责任事故的发生,工程零缺陷移交,确保达到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要求。
4. 公告及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 16:00时。
5.
7.
代理机构:
联 系
附表:投标报名表
****项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