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x12MW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1 |
邯郸 |
邯郸市永年区许庄村 |
本期工程建设 2 台日处理能力为 600 T/d 机械炉排炉垃圾处理焚烧线,配套2 台 12MW 汽轮发电机组。 |
暂定 2019 年 11 月开工,2021 年 5 月完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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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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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 |
邯郸市永年区 2x12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400t/d 垃圾渗滤液处系统包括工艺设计配合、设备及安装材料采购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 基本技术要求 |
暂定工期 15 个月 |
1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设备标段)
3.2 专项资格条件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 5 年内在国内已完成的300T/D 及以上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处理业绩 2 个(需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签字页等扫描件)。
2. 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2)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3. 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安全 B 证, 并具备 100 吨及以上垃圾渗滤液工程建设管理业绩且担任项目副经理及以上职务,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需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
的社保缴纳凭证。
4. 本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安全员等资质证书,须提供本单位近 6 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5 月 12 日至 5 月 20 日全天
网站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