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中医医院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振滇工程咨询 受宣威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宣威市中医医院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
2.2项目自编号:云振采2020-272
2.3采购预算:240万元
2.4采购内容:
序号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是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240 | 240 |
2 | 是 |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供应商需对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5交货期:签订合同60天内;
2.6 交货
2.7交货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公司不满足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9年1 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如果授权是二级的,必须提供以上每一级别的授权);
3.2.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
3.2.3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含《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其它相关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该目录的修订,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具备相关资质,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2.
5.2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请于2020 年 5月 13 日至 2020 年 5月 19 日(周末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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