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 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安保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7119003516 采购文件编号:0651-20020390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安保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1560000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的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5、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审批核发的安保服务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0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1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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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