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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1细灰库漏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13     浏览:0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1细灰库漏灰整治项目 。招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1细灰库漏灰整治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2项及以上相关使用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投标时须附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的带章复印件,无资料的业绩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作业证书。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经营的行政处罚期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近五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5月13日14时00分00秒---2020年05月1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3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3日09时00分00秒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对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1细灰库漏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粉煤灰#1细灰库漏灰整治项目
 
2.2实施地点: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
 
2.3.招标范围:营口电厂实业总公司#1细灰库在放灰装车过程中,漏灰、跑灰明显,影响周边环境卫生。经检查发现气化板装置已老化,需整体更换。
 
#1细灰库灰库直径φ12m,高度35m,作为电除尘输灰管路的终点,分选风机入口灰温不小于35℃,灰库下方采用单点给料闭路循环系统,本工程为EPC工程,投标人需将灰库内部积灰清理干净,灰库清灰量不低于200立方米;灰库底部倾角现为6°需改造为不小于15°,采用C20三遍压光;更换灰库内部全部气化装置(含气化板、气化槽、气化管等,同时在卸灰口中间需加装φ800气化槽),更换后气化面积不低于库底截面积的20%。请投标人核算灰库底部倾角及内部气化板面积是否满足现场要求并提供专题说明(气化风机型号BK7011,风量:15.66m3/min,压力:0.7kg/cm2)。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15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2项及以上相关使用业绩(附合同扫描件),投标时须附合同、竣工验收等证明材料的带章复印件,无资料的业绩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作业证书。
 
3.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经营的行政处罚期间。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近五年内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8810099894,18010029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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