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90日内供货完毕【如技术部分有特殊要求,按要求执行】;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质量:合格;
6、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时间:2020年05月14日08时00分 至 2020年05月20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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