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华新能源乐陵漳卫新河风电场项目11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110kV送出线路施工、刘七变电站改造工程施工承包工程位于山东省乐陵市黄夹镇、西段乡、胡家街道,建设规模100MW。
2.2招标范围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110kV升压站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包括110kV系统、35kV系统安装、调试,400V系统采购、安装、调试,二次设备安装、调试,一次电缆敷设安装、二次电缆及绝缘管母采购、敷设及接线,电缆沟及电缆防火封堵、防火涂料涂刷,电气设备、架构等接地连接,电缆支架采购及安装,电气设备交接试验,通讯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全站及与刘七变电站通讯联调,单项及全站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等。
2.2.2 220kV刘七变电站(接入站)改造工程,包括刘七变电站110kV扩建间隔、保护、通讯、电量计量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
2.2.3 110kV送出线路工程,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铁塔采购、组立,导线采购、架设,金具采购、安装,光缆采购、架设、接续及参数测量、电缆沟施工及电缆敷设、安装、试验,线路全线测量等。
2.2.4 线路民事补偿,包括杆塔永久用地、电缆通道用地及线路通道用地,清理所涉及的用地补偿、青苗补偿、大棚、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跨越、树木砍伐手续办理及补偿,高速路、国道、省道等跨越手续办理及补偿,电力线路、通讯线路跨越或改造手续办理及补偿,路渠占用及改道手续办理及补偿,已有建筑物跨越或拆除手续办理及补偿,民事协调等。
2.2.5 负责施工过程中与当地县、镇(乡)等各级政府及村民的民事协调,负责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部分绿化、弃土弃渣处理等,改善施工环境,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须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2.2.6承包人必须严格落实所有施工涉及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建设施费必须全部用于本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执行。
2.3计划工期:暂定2020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10日完成工程全部竣工(含风电场升压站安装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刘七变电站改造)。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2.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等级,满足国华投资公司《移交生产验收管理办法》,高标准达标投产,达到行业优质工程标准。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3.1.2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二级(含)以上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3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资质证书且在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 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至今)应完成2个(含)以上110kV(含)以上线路项目施工、2个(含)以上110kV(含)以上变电站安装施工业绩。工程业绩需附合同证明、竣工验收单,时间以竣工验收单竣工时间为准。
3.1.5 投标人为此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电力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证书B本),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至少具有1个同类工程的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者竣工验收单等能够有业主证明的依据材料。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单位工作至少36个月的社保证明。
投标人应保证项目经理驻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函(格式见资格审查资料)。
3.1.6 投标单位人员要求: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管理员。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合。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 他: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