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河组件支架功能强化改造及盘塘光伏支架功能强化改造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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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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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河组件支架功能强化改造及盘塘光伏支架功能强化改造 |
窑河光伏电站根据现场组件支架实际情况选择性安装 45000 套抱箍固定 U 型螺栓,电站 105 个区组件支架共 60480 只抱箍紧固检查及处理;盘塘光伏电站根据电站现场组件支架实际情况选择性安装 14000 套抱箍固定 U 型螺栓,电站 40 个区光伏支架共 23040 只抱箍紧固检查及处理,项目整体验收等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场地的余物清理,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储存、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包含甲供设备材料储存、卸车保管二次搬运),工程施工安装、调试、检测、消缺和售后服务、一年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施工期间,承包人应 负责与当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调服务工作。 |
工期要求: 计 划 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开工,2020 年、 8 月 30 日前完工。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自 2017 年 1 月以来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自 2017 年 1 月以来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自 2019 年 1 月以来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自 2019 年 1 月以来在系统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 自 2017 年 1 月以来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 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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窑河组件支架功 |
1.资质要求: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1 |
能强化改造及盘 塘光伏支架功能 |
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以来,具有至少 2 个已完成的电力系统设备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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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改造 |
建施工或维护检修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及竣工报告等证明文件为准)。 |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20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