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2020年第3批工业甲醇采购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工业甲醇采购,预估数量:10000吨;
2.2招标内容:药剂名称:工业甲醇,有效成分:CH3OH,执行标准:GB 338-2011(优等品),形态形状:无色透明液体,包装:槽罐车,运输:槽罐车;成分性能要求:色度:/Hazen单位(铂-钴色号)≤5,密度(20℃)g/cm30.791-0.792,沸程(0℃,101.3kPa)/℃≤0. 8,高锰酸钾试验/min≥50,水混溶性试验通过试验(1+3),水含量w/%≤0.10,酸(以HCOOH计)含量w/%≤0.0015,碱(以NH3计)含量w/%≤0.0002,羰基化合物(以HCHO计)w/%≤0.002,蒸发残渣w/%≤0.001,硫酸洗涤试验,Hazen单位(铂-钴色号)≤50,乙醇含量w/%≤0.005。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三道坝镇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或许可范围应包括甲醇);
(3)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2016年-至今)一个(含)及以上所投标的物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货物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实际承运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4日 09时30分至2020年05月20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