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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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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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采购 |
2020年-2021年液氨采购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液氨采购】
1.投标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
2.投标方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的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
3.投标方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液氨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提供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氨),并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类3项)的运输企业签订的运输协议。
4.投标方近三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内具有与本次招标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商只能提供招标人要求的业绩,并按要求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供货名称、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采购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6.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近五年内未出现过重大安全问题。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14 17:00到2020-05-2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14 17:00到2020-05-22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