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40.5千伏开关柜及0.4千伏低压柜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海阳市南部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30km,场址东北—西南向长约16km,西南—东北向宽约2.7km,总规划面积约45.56km2,风电场场址水深29~ 31m。
2.2 规模: 300MW。
2.3 建设工期:24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8面40.5kV SF6充气开关柜以及附属设备和12面0.4 kV低压配电柜及附属设备。
2.6 交货地点: 海上升压站的建造海工基地。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20天。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40.5千伏开关柜及0.4千伏低压柜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山东半岛南4号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40.5千伏开关柜及0.4千伏低压柜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今,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一个40.5千伏电压等级六氟化硫成套开关柜海上风电海上升压站的运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及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2.资质要求: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的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产品,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认证机构“3C”认证证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应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15日9:00到2020年5月24日17:00。
招标文件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