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台山核电厂一期工程消防竣工自验收第三方技术评审 ,已通过 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广东台山核电站位于珠江八大出海口之一的崖门和虎跳门出口黄茅海西侧出海口,与大襟岛隔海相望,地理位置为东经112°59′,北纬21°54′。
核电站厂址距离台城44.5KM,属于江门市下辖台山市赤溪镇管辖。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消防设计和验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负责台山一期工程消防竣工自验收第三方技术评审,出具能源局认可的评审报告,对招标人提交国家能源局的整改方案进行评审,同时协助处理国家能源局在评审过程中新增的其他问题。
3.计划服务期限: 2020年7月 1日至 2020年 9月 1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厂消防设计和验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要求,应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承担核岛消防设计评审和验收评审,应当是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 ,或者是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核工业行业反应堆工程设计 专业甲级资质的单位。
核电厂营运单位选择的专业机构,不得与项目设计单位、营运单位、核电厂控股企业集团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重大关联关系。
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交具有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 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资信证明可提供国家检察机关官方网站或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查询截图或报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和经营异常名录。 评价单位承诺并保证执行“决不向第三方泄漏本次评审活动中的相关信息、台山核电厂的机密信息和技术信息,包括评审结论”。
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核电厂防火相关设计工作经验,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组织或参与过核电厂消防自验收和消防竣工验收工作。
技术负责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