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武汉发电 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5-2068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湖北武汉发电 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武汉发电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湖北武汉发电 职工通勤车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华能武汉发电 位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平江路,职工1000余人,而生活区位于汉口蔡家田小区、汉口后湖武华苑小区、武昌徐东汪家墩等地。职工主要乘坐通勤车上下班。拟将白班、运行班通勤车及零星客运服务委托投标方负责:包括提供车辆、服务人员及运输服务;另外考虑招标方自有车辆驾驶员不足,需提供专职驾驶员10名。
服务时间: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合同工期:2020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二年半,分年执行,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2020-2022年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风险,报价应为2020年-2022年的每年平均价格。招标方对中标单位每年进行年度评价,评价为合格及以上,继续执行合同,若评价未达到要求的,则解除合同。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至今,至少具有3项通勤客车服务管理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投标人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5辆及以上不少于45座车辆,车辆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所有,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及机动车行驶证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15日9时00分到2020年5月20日17时00分。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
4.2联系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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