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现有2×300MW燃煤机组,#31、32机组分别于2006年2月3月投产发电。招标人位于四川省渠县临巴镇,南距渠县县城约15km(直线距离,下同),距重庆市约160km,北距达州市约60km。
招标人2×300MW燃煤发电机组共设有3座原灰库(自东向西的编号顺序为:#1、#2、#3,灰库容积均为1800m³)和3座分选灰库(自东向西的编号顺序为:#1、#2、#3,灰库容积分别为800m³、1000m³、300m³)。每台锅炉配置电除尘器2台,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送系统将电除尘器灰斗的排灰输送至灰库。#1、#2原灰库、#1分选粗灰库底部设加湿搅拌器可放加湿灰。
招标人共设有2台NSG10型高效浓缩机与2座脱水仓配套使用,浓缩机直径10米,灰浆处理量400m³/h;脱水仓型号TSC-10,仓体直径10米,存储容积532m³,脱水时间≤8h。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2.1交货地点:招标人厂区脱水仓、#1、#2原灰库与#1分选灰库底部,由招标人负责货物的装车作业,投标人负责产品的运输作业,招标人不提供临时堆放场地。
2.2.2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投标人负责组织符合安全、环保、交通、运管等有关规定要求的车辆自行运输。
2.2.3 计量方式:以招标人地磅秤过磅计量为准。
2.2.4销售期限:拟定自2020年6月15日00:00起至2022年11月28日24:00时止。
2.2.5销售数量:销售合同期内招标人生产的全部湿粉煤灰(渣),本次招标销售湿粉煤灰(渣)数量预估为15万吨(实际数量以电厂机组运行产生的湿粉煤灰(渣)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粉煤灰购买或销售等内容。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一个粉煤灰购销业绩(粉煤灰的购销量不低于1万吨/年,提供不少于2次粉煤灰购销发票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相关合同及用户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其他要求:招标人生产现场不提供任何堆放场场地,投标人应具有100%完成本项目全部湿粉煤灰(渣)处置的能力。投标人湿粉煤灰(渣)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运输、储存等和由此产生的任何事件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若给招标人公司形象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的,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投标人相关责任。
【4】投标人购销合同履行完毕,未发生拖欠现象,且提供签订的粉煤灰销售合同及其出具粉煤灰款无拖欠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当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3.4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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