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招标公告 | |
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决定就其所需的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标书编号:ZZC2020-G066 采购预算:一标段: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182.0000万元;二标段: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221.000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申请购置的交通标志等安全设施项目。具体要求见“苏州市 平台”中张家港分中心“交易信息”栏目中“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网页中的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 ,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 ,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20年05月15日起至2020年05月22日。
招标信息在“江苏 、苏州市 、苏州市 平台”发布。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 招标文件售价:无。 答疑时间:2020年05月25日9:00-11:00时 疑问提出的
投标保证金交纳 投标人交纳保证金的户名、开户行及帐号信息:在“打印回执码”中查看[注:供应商在“苏州市 平台”下部“交易平台(入口)”栏目中点击地图上的“张家港市”,然后在页面上”选择投标单位登录”-“政府采购、水利工程”进入“张家港市 网上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登录”模块中的[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页面上点击该采购项目栏的铅笔图案进入“完善投标信息”界面,再点击“打印回执码”即可]。 如有疑问请咨询农商行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 网上平台 | |
苏州市 张家港分中心 2020年05月15日 | |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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