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河景观环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2标段)
1. 招标条件
汤河景观环线工程已由汤发改办【2019】1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睿诚项目管理 受汤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现对汤河景观环线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编号:TY2020GC018
2.3建设
2.4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分为道路设计、现状提升、照明提升。
2.5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6项目总投资:约4505万元
2.7计划工期:40日历天/标段
2.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9质量要求:合格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汤河景观环线工程-光明路东侧
第二标段:汤河景观环线工程-光明路西侧
本项目共2个标段,投标人允许中2个标段(但两个标段必须为不同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目前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2017、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时间计算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3.3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证明)。
3.4信誉要求: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或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拟派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在施工合同存续期间的项目经理变更,需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08)48号文规定,并附变更申请表(详见附件2),如未提供,一律按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处理。
2、根据汤办【2017】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在中标后需接受县纪委和县发改委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进行廉政风险提醒谈话,并签订重大项目廉政承诺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5.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0日9时00分;开标
5.2电子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