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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1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核心提示: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00780FW0003006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00780FW0003006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

一、招标条件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00780FW0003006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路线全长65.853km(建设里程64.229km),建设里程64.229公里,一般路段路基宽12.0m,设计速度80km/h,庆安县绕越段路基宽25.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沿既有道路改建,利用规划南一路在庆安县城南侧绕越城区,于庆安县城西侧接回旧路,分别在尹家店南侧及津河镇北侧开辟新线,利用原有旧路帮宽改造至本项目终点北林区完全利用段(嘉临公路桩号K550+590)。路线全长65.853km,建设里程64.229km,完全利用段长度1.624km(K173+870-K175+246、K178+553-K178+801)。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5月16日10时00分00秒---2020年05月21日10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9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

七、其他公告内容

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ZZ00780FW00030061

本招标项目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关于同意国道嘉荫至临江公路庆铁界至绥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庆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和庆安县人民政府自筹,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路线全长65.853km(建设里程64.229km),建设里程64.229公里,一般路段路基宽12.0m,设计速度80km/h,庆安县绕越段路基宽25.0m,设计速度60km/h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沿既有道路改建,利用规划南一路在庆安县城南侧绕越城区,于庆安县城西侧接回旧路,分别在尹家店南侧及津河镇北侧开辟新线,利用原有旧路帮宽改造至本项目终点北林区完全利用段(嘉临公路桩号K550+590)。路线全长65.853km,建设里程64.229km,完全利用段长度1.624km(K173+870-K175+246、K178+553-K178+801)

2.2建设 最高投标限价:1076万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SJ1)。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外业验收报告送审稿;

2)初步设计外业验收后1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送审稿通过设计审查后7个工作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4)初步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1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依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

6)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7)后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6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安全目标:勘察设计过程中无人员伤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SJ1标段:

1)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信用黑龙江”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7)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 网”中的《关于黑龙江 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 网”在线支付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0524900分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

6.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开标人员参加现场开标。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8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第一信封投标文件上传至“黑龙江 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且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

6.4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9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30分至09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金桂大厦)开标室。招标人将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现场和交易平台同步公开开标。

6.5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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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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