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500MWp光伏发电项目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龙源黑龙江鹤岗500MWp光伏项目:龙源黑龙江鹤岗500MWp光伏项目位于鹤岗市兴山区、东山区、兴安区的采煤沉陷区内。项目总容量 500MWp,北区项目在兴山、东山区,建设容量为250.168320MWp,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125MVA主变两台,接入220kV东郊变,线路长度约14km;二期项目规划在兴安区建设规模容量为250.168320MWp。南部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拟接入规划中的220kV鹿西变电所。本次采购的光伏项目监理为一期项目。
(2)本项目以黑龙江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进行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时,以鹤岗光伏项目所在新公司进行合同签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1)龙源黑龙江鹤岗500MWp光伏项目:北区22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北区升压站、北区光伏场地等土建、电气及场区环境治理等工作的监理,及后续资料整理归档 。
2.3其他: 服务期限:一期项目施工期:2020年6月—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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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必须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提供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01月01日-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两个新能源项目监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60岁以下(身体健康、提供体检报告),至少具有两个新能源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副总监工程师须持有建设部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电力工程三年以上经验(需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监理员:大学本科学历、持有监理员资格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7)信誉要求:/
(8)其他要求: /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2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