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粉煤灰(粗灰)销售(二次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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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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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煤灰(粗灰) |
发电副产品粉煤灰(粗灰)承包销售项目。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粗灰)】
1.必须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法人单位,招标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投标,注册资本金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单位具有使用或经营相应货物的资质(经营范围含对应标段货物)和能力(要求提供至少1项2018年、2019年完成的相匹配的业绩,并提供电厂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年度销售或使用总量不得低于全年总量的10(暂按4.5万吨计)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19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如损益表、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和银行资信复印件)
5.属同一企业集团且为同一法人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企业参加投标申请。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申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18 09:00到2020-05-29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18 09:00到2020-05-29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