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山东泗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干灰输送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苗馆镇境内,黄阴集村西侧约1km。
2.2 规模: 拟建1×130t/h级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1×30MW级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干灰输送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功能完整的从除尘器下灰斗出口到灰库下卸料装置的所有系统设备、材料、配置装置和控制设备。具体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4 交货地点: 山东泗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建设场地指定位置车板交货。
2.5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5个月交货完成,最晚交货设备不得影响华能山东泗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2.6建设工期:拟定于2020年5月开工,于2020年12月投产。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华能山东泗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干灰输送系统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二)专用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生物质发电项目新建机组不少于3项干灰输送系统设备的合同签订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能反映合同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18日9:00到2020年5月23日17:00。
招标文件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