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月至9月发电产生的粉煤灰对粉煤灰用户及经销单位进行销售。粉煤灰发标总量为原状灰96000吨;细灰24000吨。其中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原状灰52000吨,细灰13000吨;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状灰44000吨,细灰11000吨。
2、投标参考信息
(1)本次招标粉煤灰供货开始时间:2020年6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本次招标共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
标段 |
标段范围 |
备注 |
1 |
标段一 |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原灰 |
本标段销售总灰量52000吨,每家单位的投标数量限额为5000吨,投标数量超出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
2 |
标段二 |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细灰 |
本标段销售总灰量13000吨,每家单位的投标数量限额为3000吨,投标数量超出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
3 |
标段三 |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原灰 |
本标段销售总灰量44000吨,每家单位的投标数量限额为5000吨,投标数量超出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
4 |
标段四 |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细灰 |
本标段销售总灰量11000吨,每家单位的投标数量限额为3000吨,投标数量超出限额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原则:
(1)每家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参于原灰项目和细灰项目,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灰量随发电量和燃煤煤种的变化有波动。为保证供应总量,发标方将根据实际产灰量统筹安排供货,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或缩短供货周期。
(3)发标方为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即供方; 中标方为本次招标项目中标的粉煤灰用户或经销单位即需方。
招标单位特别声明:以上提供的信息,仅供投标单位报价时参考,投标单位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经验及对电厂生产现场情况的了解,充分考虑相应风险后报价,招标单位不对报价的正确性负责。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 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月至9月发电产生的粉煤灰对粉煤灰用户及经销单位进行销售。粉煤灰发标总量为原状灰96000吨;细灰24000吨。
本项目固废销售量为预估量,由于固废产量受天气、煤种、电量、机组停运、国家政策等因数的影响,每月的产量存在不稳定性,故招标方无法保证每月都能兑现合同量,如遇当月产量低于或高于合同总量时,招标方将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客户合同占比调整供货量,请须知。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条款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4.1.3 同一标包的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4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1.5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和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1.6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
4.2专项条款
4.2.1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粉煤灰或建筑材料的加工或销售。
4.2.2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经营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时起至2020年5月25日15:00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502元/标段;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