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发电 2020年#4机组锅炉化学清洗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二期2*1060MW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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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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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公司2020年#4机组锅炉化学清洗项目 |
灵武公司#4锅炉省煤器系统、水冷壁系统、启动分离器等化学清洗工作。(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灵武公司2020年#4机组锅炉化学清洗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A级《电力行业合规化学清洗单位证书》或A级《发电厂热力设备化学清洗单位资质证书》;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备3项1000MW机组锅炉化学清洗业绩(包含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4.具有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信誉要求:
(1)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开标日前三年内不得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二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2)近一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投标截止日前,在同类项目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8.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19 08:30到2020-05-25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19 08:30到2020-05-25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