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浙江分公司杭州 大厦1-4层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浙江分公司杭州华能大厦1-4层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招标范围: 浙江分公司杭州 大厦1-4层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即包括办公楼室内装饰改造、给排水、消防喷淋、强弱电布置、暖通安装(含既有空调设备、风管保护性拆除及二次安装等)、结构加固等,按施工图进行拆除,建筑垃圾外运。(详见技术规范书)。
工期要求:拟定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7月 7日,一层二层四层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9月30日,三层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1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具体进场、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工时间调整,竣工时间相应调整),二层集控室及辅助设施需在开工后60天装修完毕,具备使用条件。投标人应根据上述工期,提交完成本合同任务合理的进度计划。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浙江分公司杭州华能大厦1-4层办公用房改造装修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应至少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修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2015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和业绩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5月20日9时起至2020年5月2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