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
范围:2020年度石灰石粉采购(由于机组负荷受电网调控,机组运行工况会有变化,招标人不对石灰石粉的使用数量提供准确数据。供货时间为一年。具体供货时间待招标结果确认后以合同确认。)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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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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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
2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可以是石灰石粉生产商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备销售石灰石矿产资源的贸易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不少于2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⑴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⑵有行贿、受贿记录;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⑷近三年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被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
5.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6.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商与代理人同时投标。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5-22 09:00到2020-05-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5-22 09:00到2020-05-27 17:00。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