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能源发电厂新建工程2×660MW机组辅控运行外委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胜利能源发电厂位于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东郊三公里,厂址周围交通便利,有101和307省道,207和303国道,可以东至赤峰、承德;南至北京、张家口;西至呼和浩特、集宁;北至二连浩特;公路交通十分方便。本项目规划建设4×660MW燃煤空冷机组,一期工程建设2×660MW燃煤间接空冷机组。锅炉采用660MW高效超超临界褐煤直流锅炉,大功率等离子点火方式;汽轮机采用单轴、三缸两排汽、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为水氢氢冷却,静态励磁发电机;给水系统采用1×100%汽动给水泵+30%定速启动电泵方案(电泵为两台机组公用);采用“两机一塔、五塔合一”方案,间接冷却塔塔内布置排烟筒、脱硫吸收塔、烟气提水设备、湿式静电除尘器等装置,辅机冷却水采用机械通风间接空冷;煤矿来煤采用带式输送机运输进厂,利用厂外运煤系统实现“煤来灰去”正向运煤,反向运灰;主机、电气系统以1000kV电压等级单回接入胜利特高压站;热工控制系统单元机组采用分散控制系统(DCS)进行监控/监测,就地采用现场总线;电气设置独立的ECMS厂用电监控系统。
服务期限为36个月(大于等于77人)加前期进厂服务3个月(22人)。计划服务开始时间为2020年06月30日(具体入厂时间由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另行通知),前期进厂人员至少包括灰硫化运行主值3人(灰硫化三个专业一个主值负责)、灰硫化运行巡检3人、化学专工1人、灰硫专工1人、输煤专工1人、电气专工1人、输煤主值3人、输煤副值3人、化验人员3人、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1人、安全员1人共计不少于22人。后续人员在#1机组整套调试开始前,经考核合格上岗。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胜利能源发电厂2×660MW机组辅控运行外委项目包括:化学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锅炉给水及凝结水加氧系统、汽水取样及加药系统、工业水及生活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八栋楼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系统、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制氢系统、城市中水系统)、烟气脱硝系统、烟气提水处理系统(烟气提水预处理系统、烟气提水深度处理系统)、烟气脱硫系统、输灰系统(中转输灰系统)、静电除尘系统、湿式电除尘系统、烟气提水换热器及机械通风塔系统、输煤系统、化验采制样、灰渣、石膏、石子煤排放、暖通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压缩空气管道系统。投标人负责以上系统所有设备启停操作、运行参数调整、事故处理、检修技措执行、定期试验切换、运行报表填写、水汽煤油石灰石粉灰渣等化验分析及配药、电气一次设备的停送电操作(以10kV变压器低压侧开关下口与PC段母线连接螺栓为界,10kV变压器及变压器低压侧开关归招标人)。各系统工作范围如下:(工作范围包括以下部分但不仅限以下部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1.负责化学系统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大宗运行材料需求计划编制工作。
2.负责对水、汽、油、环保、煤(入炉煤、临时煤)、尿素、大宗药品、灰渣、石膏、石灰石粉等采制样、化验工作。
3.负责除尘除灰系统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4.负责脱硝系统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5.负责机组脱硫系统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6.负责输煤系统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7.负责石子煤、灰渣、石膏排放及清理工作(包括电动叉车的使用维护)。
8.负责烟气提水系统区域内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工作。
9.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400V电气母线、开关、电机、电缆、电缆槽盒、按钮盒、检修箱、照明及就地控制箱等停送电操作、巡检工作。
具体服务范围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标段(包)划分:一包。
2.3其他:服务期限:36个月+3个月,计划服务期限2020年06月30日-2023年09月30日。(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期限自乙方进场服务时起算)
2.4合同签订方式:采购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附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为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火力发电企业。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业绩:
1.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机容量30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机组辅控系统运行服务合同业绩至少两个,每个合同至少包含化学、除灰、脱硫、输煤、脱硝其中任意两个专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附合同扫描件及每个合同相对应一份结算发票扫描件为有效业绩)
2.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的火力发电企业必须投产运行满三年及以上,且正式员工每万千瓦不少于4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他: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5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