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发 2019年度#4炉除尘器袋笼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平山县平山镇,除尘器为布袋除尘器。
2.2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除尘器袋笼采购,袋笼规格:φ127(当量)×8120mm;数量:11400条(含袋笼弹簧卡子不低于91200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生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地点: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5合同有效期:质保期结束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生产或供货能力。如代理商参加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制造商资质
3.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份300MW燃煤发电机组除尘器袋笼供货业绩,,每份业绩供货量不低于8000套,且已安装使用2年及以上(须有项目使用方提供的证明资料:送货单或竣工验收单),代理商可以提供本项目授权制造商的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验收单或送货单等可以清楚显示使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项目数量、主要参数页等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以上资料缺失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1.4 其他要求
(1)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招冀成”的投标系统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19日9时0分至2020年5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