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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嵊泗2#海上风电场工程经舟发改审批〔2018)133号文同意建设。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00MW,拟安装31台明阳6.45MW及32台上海电气6.25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一座220千伏海上升压站。风电场电量由35kV海底电缆汇流至海上升压站,经220/35kV变压器升压后由两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项目计量站,与浙能嘉兴1号海上风电项目共同送出,接入嘉兴电网。建设地址位于舟山嵊泗王盘洋海域,风场中心点离岸约20km,场区内海底地形变化较小,水深在10~14m之间,涉海面积约62.4km²,计划于2021年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国电投嵊泗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20%,贷款80%。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为浙能嵊泗2#海上风电场工程陆上计量站土建与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计量站土建施工、电气一二次设备安装(包括单体调试和交接试验)、部分电气设备及材料采购。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技术规范及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在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土建及安装工程的完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个220kV及以上变电站的建筑或者安装工程的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该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两项中的至少一项,以及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两项中的至少一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该负责人的工程施工业绩要求)。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本工程要求指派至少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投标人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具体以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浙能集团无行贿记录;(以法院判决书为依据)。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需登录获取本标段招标文件及后续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5月22日9:00至2020年5月28日17:00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