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通航安全核查服务
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XNY-QT202015D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通航安全核查服务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场中心离岸直线距离约45km,泥面高程在-1.0m~-17.0m之间(85高程),共安装73台风电机组。场区内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各风电机组经机组升压变升压后,通过35kV海缆接入到220kV海上升压站,35kV海缆总长度共计112.4km,经海上升压站升压至220kV后,以2回220kV 海底电缆送出,单回220kV海缆长度为50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三峡新能源江苏大丰300MW海上风电项目通航安全核查涉及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对海底路由电缆(包含35kV海缆及220kV海缆)沿电缆外缘向两侧各外扩50m宽为界进行扫测,取得符合海事等管理部门要求的甲级测绘资质的水深扫测图及扫测报告;(2)编制通航安全核查报告,开展通航核查评审会,通过海事主管部门的专家评审并取得通航安全核查批复文件。
本合同服务期计划2020年6月1日开始,2020年11月30日结束,总服务期为183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营业范围须包含海事信息咨询或海事相关技术科学研究等;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至少具有2个类似项目的通航安全核查或评估或影响论证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人员要求(须提供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社保证明):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05月25日9时00分到2020年06月0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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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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