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监利渔光互补光伏项目
前期工作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GT-HBNY-QT202013D)
1 招标条件
湖北能源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监利渔光互补两个光伏项目拟参与2020年全国光伏竞争性配置工作,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执行具有不确定性。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电站项目于襄阳市枣阳市兴隆镇杨楼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200亩,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采用农光互补方式建设,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p。项目拟接入丁桥11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7km(具体接入方案以电网公司批准的方案为准)项目所在区域光资源稳定,初始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可达1150小时。
监利黄歇口、汪桥渔光互补电站项目位于监利县黄歇口镇马斯湖渔场、监利县汪桥镇七一渔场一带。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4800亩,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鱼塘)。采用渔光互补方式建设,规划装机容量为200MWp。项目拟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到黄歇口220kV升压站,汇同黄歇口光伏项目新建一条220kV等级外送线路 项目所在区域光资源稳定,初始年等效利用小时数可达1043小时。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服务。
二标段:专题咨询服务(一)。
三标段:专题咨询服务(二)。
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任一标段或全部标段进行投标。
一标段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湖北能源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监利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本体及线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按照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结合建设用地,对建设方案作详细分析,对整个工程的可行性、工程效益作出评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供决策和为下阶段工作开展提供依据,并保证本体可研报告通过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按审查意见完成修改。外送线路可研须通过项目所在地,国网地市(州)级供电公司组织的可研评审获得专家评审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二标段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湖北能源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监利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本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安全预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含电磁辐射)、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题咨询服务,其中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通过招标人的评审,其它专题按照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取得各专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同意项目各专题的实施方案可行。
三标段招标范围: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湖北能源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监利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本体工程用地预审、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线路工程地质灾害、压覆矿产资源调查专题咨询服务。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须取得专家评审后,报省自然资源厅或相关部门备案;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须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用地预审工作须报送地市(州)自然资源局批复,并土地规划调整工作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2.3计划服务期
一标段: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
二标段: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之日起40日历天内。
三标段:收到招标人提供的可研报告之日起30日历天内。
2.4其它
枣阳兴隆农光互补、监利渔光互补项目拟参与2020年全国光伏竞争性配置工作,前期工作咨询服务的执行具有不确定性,将根据所属项目获得光伏指标的批复情况开展相应工作。如该标段中所有项目均不能实施,发包人承担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过程中的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项目业主方合同签订主体为招标人所属各项目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二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三标段: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一标段: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可研报告出版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项工程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可研报告签字页等证明材料);
二标段: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批复意见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项工程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光伏项目安全预评价咨询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三标段: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2017年1月1日以来(以批复意见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项工程50MWp及以上光伏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用地预审技术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等证明材料,相关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人员要求:各标段
(5)财务要求:2017、2018年财务无连续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810时整至2020年6月1日17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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